《細則》對實施的組織管理、申報評價和監督檢查等都作了具體規定,并明確,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監督管理工作,制定綠色建材評價機構管理辦法、綠色建材評價技術要求,委托省建設科技發展中心組織實施,建立統一的綠色建材標識產品信息、誠信分值發布平臺,動態發布管理所有星級產品的評價結果與標識產品目錄。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標識的監督管理,實施并推廣應用獲得標識的綠色建材。綠色建材評價機構依據本《細則》和相應的技術要求開展綠色建材評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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