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瓷新國標修改落定 佛山陶企連稱好消息
編輯:【海南旺順祥業貿易有限公司】 更新時間:【2014.12.22】 瀏覽次數:【1114】
牽動佛山陶瓷界神經的新國標最終塵埃落定。國家環保部近日公布了《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25464-2010)(以下簡稱“新國標”)修改單,佛山陶企大佬、相關環保配套企業負責人19日紛紛轉發。
根據該修改單,為進一步完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,修改單將4.2.7條修改為:噴霧干燥塔、陶瓷窯煙氣基準含氧量為18%,實測噴霧干燥塔、陶瓷窯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,應換算為基準含氧量條件下的排放濃度,并以此作為判定排放是否達標的依據。此外,將表5中噴霧干燥塔、陶瓷窯的顆粒物限值調整為30mg/立方米、二氧化硫限值調整為50mg/立方米、氮氧化物限值調整為180mg/立方米。
記者發現,此次發布的修改單定稿中,對原來征求意見稿中的二氧化硫限值30mg/立方米、氮氧化物限值150mg/立方米等指標進行了微調。
今年9月19日,環保部就新國標的修改稿向中國陶瓷工業協會、中國建筑衛生陶瓷協會等行業協會和鷹牌、東鵬、新明珠、蒙娜麗莎、歐神諾、金意陶等諸多建陶企業征求意見。
修改單定稿獲得佛山陶瓷界熱烈反響。蒙娜麗莎集團董事張旗康連稱“好消息”。華清環保總經理萬杏波認為,較之新國標,盡管修改單基準含氧量指標改為18%,符合實際生產情況,但排放限值收嚴,陶企要持續穩定達標,難度不小。
12月初,佛山市環保局對本地陶企進行新國標下的環保抽檢,而之前陶瓷修改單定稿一直未能公布。一位陶瓷行業業內人士告訴記者,如果按照最初版本的新國標,幾乎無一家企業能夠達標。雖然當時修改單公布了征求意見稿,但執行起來并無法律依據。此次修改單的最終落定,某種程度上則讓本地陶企吃了一顆“定心丸”。
相關信息
關于發布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《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25464-2010)修改單的公告
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污染,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,保障人體健康,完善國家環保標準體系,我部決定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《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 25464-2010)進行修改完善,制定了標準修改單,并由我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。
該標準修改單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(此公告業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田世宏會簽)
2014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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